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是国家能源局派驻云南的正厅级行政机构,代表国家能源局履行中央监管事权,履行法律法规授权职责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事项,负责云南省内电力等能源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0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能人事〔2013〕438号),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简称云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职责如下:
(一)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二)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三)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四)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
(五)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
(七)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内设综合处、市场监管处、行业监管处、电力安全监管处、资质管理处、稽查处等六处室。 综合处 负责文电、机要、财务、人事、信息、党务、档案、保密、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市场监管处 负责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和交易结算,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等工作。 行业监管处 负责监管能源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取消和下放的能源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监管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电力安全监管处 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资质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组织开展电力业务许可持续性监管以及相应的市场准入监管。 稽查处 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12398”投诉举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