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结合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2021年国家能源局中心工作和云南能源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公告决定以及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云南能源监管办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21年,云南能源监管办主动公开信息15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云南能源监管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细则》,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严格履行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网页设计和栏目布局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门户网站按照信息安全等级开展防护工作,建立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每月办公会进行通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云南能源监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还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在国家能源局和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2年能源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