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云南能源监管办会同南方能源监管局、贵州能源监管办正式印发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2021年3月以来,云南能源监管办同南方能源监管局、贵州能源监管办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讨健全电力市场监管机制。在充分听取南方区域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各省电力市场建设实际,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监管内容、市场自律监督、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市场主体的各类市场行为给予了明确。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依据《办法》,结合省内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实际,制定相关监管指引,将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原则实施云南电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云南电力市场化秩序。 |
云南能源监管办会同南方能源监管局和贵州能源监管办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