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南方区域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近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国家管网西南管道昆明、德宏输油气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华南分公司,中石化云贵天然气销售中心,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云南省天然气,攀枝花川港燃气,云南中城燃气以及各州市城市燃气公司等多方代表,对《实施办法》进行统一宣贯培训。 会上,油气领域专家从《实施办法》起草的背景和意义、主要特点和内容两方面进行深度解读,对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等监管体系以及职责分工做了重点强调,并详细介绍了《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规划执行、申请受理、服务价格、监管措施、监管体系、信息公开、合同履行、法律责任九大方面的内容。云南能源监管办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回复,大家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天然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各相关油气企业均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主动做好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工作,切实落实国家能源局和云南能源监管办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要求。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持续深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积极促进培育天然气资源供应主体多元化,不断规范管网设施开放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 |
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宣贯《南方区域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