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峰度夏供电保障关键节点,云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普洱、版纳等地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督查,督促有关供电企业扛牢主体责任,突出民生用电保障,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满足边疆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用电需要。
云南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整体部署,就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云南电网有关部门召开碰头会,听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开展情况和个别地区电力保障供应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
云南能源监管办要求云南电网公司及相关供电企业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和《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1〕37号)要求,完善企业台账,持续做好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二是要积极配合云南能源监管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分项任务,赓续打造文山广南坝美景区高可靠性供电示范区和“获得电力”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当地电网全面升级;三是要有效提升部分地区供电保障能力,逐步统筹解决昆明大板桥、昭通盐津、怒江泸水等地区频繁停电、低电压等困扰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用电问题;四是要务必落实好沿边疫情防控用电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尽全力做好供电服务。 |
满足边疆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用电需要 持续督促“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
发布时间: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