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精神,有效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在云南能源监管办持续关注和督导下,5月18日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云南分公司、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云南云投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四方完成代输协议签订,云南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长期以来,部分终端城燃企业因供气区域离中缅天然气干线管道较远,须借助支线管道和城燃主干管道代输才能用上优质管道天然气。期间,经营支线或城燃主干管道的城燃企业层层签订转供合同,导致各级城燃企业获气成本高企,大量采用从省外购进lng的方式为用户供应天然气,影响了人民群众获得用气,同时也制约了云南天然气的推广利用。 今年以来,云南能源监管办不断强化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力度,持续督促天然气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开放要求、有效规范开放行为、全面自查整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现场调研督导,有效推动气源单位(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云南分公司)为云南云投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独立开户进行气源直供;推动经营支线管输业务的城燃企业(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按照政府核定的管输费用进行管输服务;推动经营城燃主干管道的企业(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按市场化方式协商提供代输服务,并最终顺利签订四方代输协议。 四方代输协议的签订,压减了气源供应层级,使云南云投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获得了中缅管道气直供气源,首次打破了多级管输企业层层加价转供的旧体系,打造了终端城燃企业利用中缅管道气的新样板,实现了上游气源顺畅供应、中游管网高效集输、下游市场充分竞争市场新发展格局。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继续紧盯中间管输环节公平开放从严监管,不断提高中上游环节的获得用气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网设施利用效率,更好优化天然气供应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
四方代输协议签订 云南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发布时间: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