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我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云南能源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办党组高度重视,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政府公开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和监督。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公告决定以及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219篇,转发转载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活动报道共计59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办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特此报告。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