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我办紧紧围绕2018年国家能源局中心工作和云南能源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公告决定以及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及时修订公文审批单,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资质许可平台,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网上办理水平。认真落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次和质量要求,根据定期抽查结果,不断提高门户网站运维水平。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209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办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在国家能源局和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19年能源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在着力推进“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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