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有关要求,我办对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我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2013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纳入每年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做到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监督。根据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开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公告决定以及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条例》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我办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精简文件简报,严控发文数量,减少篇幅,提高质量。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289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度我办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近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机构改革、职责转变以及监管内容的不断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以下几方面有待改进和完善。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面梳理我办政府信息,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适当调整,科学细化信息分类。 二是扩大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充分发挥办门户网站作用,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局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适时调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不断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01